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突发事件发生后关于物资保障的规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设区的市级以上和突发事件易发、多发地区的县级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储备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法。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制定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制定国家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和相关应急预案,制定国家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地方各级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制定机关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程序由规定。第三十二条 国家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设区的市级以上和突发事件易发、多发地区的县级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储备制度。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突发事件发生以后,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物资的生产、供应,铁路、交通、民用航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保证及时运送。法律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三十二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生产、供应;铁路、交通、民用航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保证及时运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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